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调味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调味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广东、四川、重庆、山东等12个省、直辖市67家企业生产的7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2%太阳成集团tyc45668cn。
此次抽查依据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调味品的感官、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苏丹红1-4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以及标签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此次抽查的火锅底料产品中均未检出苏丹红。
1、个别产品大肠菌群超标。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鸡精调味料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90MPN/100g。抽查中有个别鸡精调味料产品大肠菌群为2400MPN/100g,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鸡精调味料、火锅底料中不允许添加甜蜜素。抽查中有个别鸡精调味料和火锅底料产品检出甜蜜素。
3、个别产品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不合格。呈味核苷酸二钠和谷氨酸钠是反映鸡精调味料质量的主要指标。SB/T10371 -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鸡精调味料中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得低于1.10g/100g,谷氨酸钠不得低于35.0g/100g。抽查中有个别鸡精调味料产品呈味核苷酸二钠为0.35g/100g,谷氨酸钠为14.8g/100g,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调味品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调味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调味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调味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鸡精调味料是指以味精、食用盐、鸡肉/鸡骨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及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具有鸡的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料。
火锅底料是以动物植物油、食盐、香辛料、鲜味剂等为原料经熬制而成的一种固体或半固体状复合调味料,是火锅烹饪中最重要的材料。
汤料是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为解决炖汤费时费力的问题应运而生。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汤料形形的品种很多,有畜禽类的、蔬菜类的和菌菇类的等等。
2、选购标识说明完整详细的产品。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特别要注意是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购买近期生产的产品。
3、选购鸡精调味料注意,在打开鸡精调味料的包装后,观察产品有无结块、异物,嗅其气味是否有纯正的鸡香味,品尝是否具有鸡的鲜美滋味。同时,鸡精调味料中含有盐,且吸湿性强,用后要注意密封。
4、火锅底料包括火锅底料和火锅蘸料,分别是用于调制火锅汤的调味料和用于食用火锅时蘸食的调味料,选购火锅调料时要注意用途和口味。
5、选购汤料时要仔细查看配料表。根据各自喜好,辨清汤料用途,汤料除了用于冲泡方便食品外,有的还可以直接冲泡饮用。汤料冲汤后应带有品名固有香气,鲜味醇厚,无焦糊、油哈喇等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