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餐饮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等15个大类407批次,经平阳县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394批次,合格率96.81%。
1、平阳县忠燕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2、平阳县云芳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3、平阳县鸿景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4、平阳县金诚酒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5、平阳县菜园子食品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平阳县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6、平阳县建浩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平阳县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7、平阳县阿芽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平阳县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8、平阳县翁少映水果店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平阳县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9、平阳县黄恋恋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10、平阳县兴茂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11、平阳县荟芸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12、平阳县果道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13、平阳县凤巢菜市场周荣瑜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吡唑醚菌酯: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像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大鼠急性经口LD50>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级。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无人体全身性中毒报道。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二氧化硫残留量: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龙眼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噻虫胺: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雌雄大鼠急性经口LD50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吡虫啉:吡虫啉是一种低毒,低残留,高效,靠谱的杀虫剂产品。它主要是用来防治蚜虫,粉虱,叶蝉,蓟马,飞虱等害虫的。一般非常少量的吡虫啉对人体没有危害,剂量过多可能会使人中毒出现昏迷、低血压等症状。
联苯菊酯:联苯菊酯是70-80年代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拟除虫菊类农用杀虫剂品种之一,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本品具有击倒作用强、广谱、高效、快速、长残效等特点,以触杀作用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铃虫、红铃虫、茶尺蠖、茶毛虫、苹果或山楂红蜘蛛、桃小食心虫、菜蚜、菜青虫、菜小蛾、柑橘潜叶蛾等。农产品中过量的联苯菊酯可能会刺激胃肠道黏膜,导致腹痛、腹泻、水肿、出血等症状发生。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允许限为0.3mg/kg。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的原因太阳成集团tyc45668cn,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让豆芽肥嫩、粗壮、爽口。长期食用该项目超标豆芽,将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危害。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长期食用6-苄基腺嘌呤超标的豆芽,会导致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