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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45668cn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布日期:2024-08-26 16:00 浏览次数:

  

太阳成集团tyc45668cn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工业级、食品添加剂级碳酸钾(工业级、食品添加剂级碳酸氢钾)、工业级、农业级氯化铵、2-氯-6-氟苯甲醛系列(副产:盐酸、工业氢氟酸、氟化钠)、异双醚(半缩醛)、盐酸氨丙啉(副产:工业硫酸、甲醇、亚磷酸、甲基硫酸钠、盐酸)、兽药预混剂、磷霉素钠(副产:右旋苯乙胺)等医药产品、热电;服务: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医药中间体、兽药、饲料添加剂、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加工:药品、食品添加剂;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医药中间体;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对外发行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阳贵,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陈旭君。根据陈荣芳、陈旭君、曾邵平、汪贤玉、仇永生、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与陈阳贵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发行前,陈阳贵、陈旭君合计控制发行人35.77%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太阳成集团tyc45668cn,陈阳贵、陈旭君合计控制发行人26.83%的股份。

  陈阳贵先生: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1XXXXXX,住所为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现任发行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陈旭君女士: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XXXXXX,住所为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30,141户,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为28.85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情况为22.9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有效申购股数为145,268,845,000股,有效申购倍数为9,684.58967倍,中签率为0.0103256827%。

  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35,797股,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为0.2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2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005.3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9.69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0年10月20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

  注:发行费用不含税,此费用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3.34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本次发行股数)。

  15.31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按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1.25元(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20]33130008号)。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0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以及“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2020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公司结合2020年1-6月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预计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836.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1%,预计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62%,预计2020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45%,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

  一、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意见如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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